选项条款是NBA合同里十分关键的组成部分,分为球队选项、球员选项两大类,首轮新秀标准合同更是自带双重球队选项。两种选项名字相近,但合同控制权完全掌握在不同人手中,不少球迷经常把两者混淆,看懂选项执行逻辑,就能读懂大量休赛期球员续约、跳出合同的新闻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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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队选项:决定权归属球队
球队选项,就是球队拥有是否延续合同最后一年的决定权。如果球队执行选项,合同自动延续,球员必须打完该赛季;如果球队放弃执行,这份合同就此结束,球员直接成为自由球员。
首轮选秀的新秀标准四年合同,第三、第四赛季全部为球队选项,联盟规定,球队要在对应赛季开始前 10 月 31 日之前完成是否执行的决定,一旦放弃选项,球员提前进入自由市场。普通老兵合同最多只能设置 1 个球队选项,而新秀合同可以设置两个连续球队选项。
球员选项:决定权归属球员
球员选项,权利完全掌握在球员本人手里。到休赛期,球员可以二选一:执行选项,继续打完下一年合同;或者选择跳出选项,成为完全自由球员,去自由市场追求更高薪资、更好的球队。
球员选项的截止时间一般为当地时间 6 月 29 日下午五点。球员跳出合同,大多是认为自己市场身价已经高于选项年薪,选择去市场争取更大合同;如果遭遇伤病,市场行情不佳,球员往往会选择执行选项,锁定一份稳定薪资保障。
两类选项核心现实差异
简单概括,球队选项是球队决定要不要留下球员;球员选项是球员决定要不要继续留在球队。选项年的薪资,不能低于上一个赛季工资,不允许设置越打工资越低的合同。首轮新秀合同只有球队选项,不存在原生球员选项,球员想要拿到球员选项,需要等到后续续约才可以写入合同。
球队谈判时,球队会尽量争取球队选项掌握主动权;球员阵营会努力争取球员选项,方便自己掌握未来职业走向。休赛期大量交易续约风波,很多根源都来自合同当中的各类选项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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